其因船東的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能否得到法律的保護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11條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
綜合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治理法》第6條第1款規定:“國家建立海域權登記制度,依法登記的海域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2.假如,很不幸地進進養殖區或碰觸漁網,請保存好VDR數據,盡量配合海警調查。
4.面對養殖戶的索賠,首先需審核對方是否取得正當養殖資格,再請專業職員判定對方的索賠是否公道以及公道劃分責任。
近期,小編處理的一起比較典型的事故就是受大風浪天氣影響,船舶在避風期間走錨,誤進養殖區后,大量漁網纏繞在船底,漁具漁網以及養殖物受損嚴重,導致船東可能面臨上千萬的巨額索賠。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養殖戶取得正當養殖資格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申請,并由本級政府核發養殖證,因此假如養殖戶沒有和相關部分核發的養殖證實或拿著某某村委會簽發的養殖證實,那么很可能該養殖戶不屬于正當養殖。違法養殖的情況下,養殖戶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是否可以得到法律保護呢?
【專欄】防損小貼士:船方對養殖區損害索賠的重要抗辯基點
2022年03月07日 12時 諾亞天澤保險經紀
然而,進養殖區的風險除了被養殖戶或漁民索賠外,更危險的是有可能使船舶處于危險境地,如上述案例,船舶螺旋槳纏繞漁網過多,失往動力,在天氣相對惡劣的冬季,主機失往動力無疑使船舶以及船上的職員、貨物都處于緊迫的危險之中,并且天氣惡劣,使救助工作也更加困難。碰到需緊急救助的情況需第一時間通知代理、當地海警,聯系救助公司開展救援,假如情況答應,也可申請安排直升機先行救助船員,保護船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安排救助船舶前往事故海域四周待命及守護,待氣象好轉后,根據制定的救助方案再組織后續救援。
3.進進養殖區后,請第一時間告知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人以獲得指導意見,并及時安排當地檢驗師前往現場調查、定損,并請有經驗的船東代表前往協助,必要時也需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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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marine@tnzconsult.com
通常,最令船東頭疼的莫過于事后的索賠,在此也提醒各位船東,面臨養殖戶或漁民提出的索賠,千萬不要忽略養殖戶正當養殖的題目,仔細查詢索賠人是否屬于正當養殖/捕撈,是否有合格的養殖證及海域使用權證書。那么,養殖戶在未取得養殖證及海域使用權證書的情況下,其因船東的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能否得到法律的保護呢?
1.當船舶行駛在漁場四周時需先以預防為主,要特別謹慎小心,一定與當地代理核對進進錨地及靠泊的路線,充分了解漁場的分布,以免進進養殖區。
上述案例表明若養殖戶未取得海域養殖證及海域使用權證書,但實際使用涉案海域進行養殖活動,后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失,第三人不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電話:0532-82971085
5.如船舶進養殖區需緊急救助,請第一時間通知當地海警、代理及保險人,他們會第一時間組織、安排并協助救援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治理法》第19條規定:海域使用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國務院批準用海的,由國務院海洋行政主管部分登記造冊,向海域使用申請人頒發海域使用權證書;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用海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向海域使用申請人頒發海域使用權證書。海域使用申請人自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權。
來源:諾亞天澤保險經紀
自進冬季以來,進養殖區事故較以往增多,不少案件起因于船舶在錨地避風時不慎走錨,國際物流,誤進養殖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11條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者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分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許可其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
小編查閱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曾審理過類似的案件,案情扼要為養殖戶李某建有的海水養殖魚塘因某開發建設治理委員會在開展工程建設過程中而遭受損壞,李某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該開發建設治理委員會賠償經濟損失 288萬人民幣。該案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李某的訴求均未得到法院的支持,二審法院以為,單位和個人需經政府依法批準取得使用權證方可使用海域從事養殖業,其權力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本案訴訟中,李某對其使用涉案海域從事養殖并未申領相關權利證書的事實無異議,即李某使用涉案海域從事養殖并不正當。李某請求法院判令某開發建設治理委員會因侵權而賠償其經濟損失288萬元,于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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