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非法改裝、救生設備缺陷的自查自糾-cosco海派
(1)海事部分將對船舶救生設備開展檢查,重點核查船舶救生設備情況,包括船舶救生設備配備、船舶救生設備技術狀況等。
為深進貫徹落實黨中心、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部署,浙江海事局決定2022年6月至12月在浙江轄區開展非法改裝船舶、客渡運船舶救生設備的檢驗質量專項檢查,旨在強化船舶安全源頭監管,推進船舶隱患治理和風險防控,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國際貨運空運價格,打擊船舶非法改裝行為,整治客渡運船舶救生設備方面題目,進步水上交通安全發展水平。
三、檢查活動安排
2.因疫情等原因長期停航的客渡運船舶,復航前船舶安全檢查時開展救生設備專項檢查。
01、2022年6月30日前
(2)客渡運船舶未按規定配備救生設備或船舶救生設備存在缺陷的,將按《船舶安全監視工作程序》進行處理。
3.總噸位450至500的國內航行海船;
2.海上航行自吸自卸砂船;
1.海上航行自卸砂船;
01、非法改裝船舶的檢查范圍
航運企業及所屬船舶需熟悉本次專項檢查相關要求,強化船舶隱患排查,做好非法改裝、救生設備缺陷的自查自糾,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船舶非法改裝檢查主要核查船舶與主要圖紙的符合性情況,即是否存在非法改裝的情形;
4.總噸位2700至3000的國內航行海船。
1.國內航行客渡運船舶;
二、檢查內收留
(3)發現船舶圖紙、船舶檢驗證書等資料與實船不一致情況,將對有關情況通報船舶檢驗機構和船籍港海事治理機構。
(1)海事部分將對船舶非法改裝開展檢查,鐵路運輸上海空運,重點核查船舶圖紙、船舶檢驗證書等資料與實船的一致性,重點關注船舶的主標準、艙口圍高度、主機、副機、舵機、鍋爐、防污染設備、通訊導航設備等船證一致性。
2.船舶救生設備檢查主要核查救生設備配備情況和救生設備技術狀況。
02、2022年7月1日-11月30日
2.船舶救生設備專項檢查
1.船舶非法改裝檢查
(2)發現船舶圖紙、船舶檢驗證書等資料與實船不一致的,將按《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做出處理。
02、救生設備專項檢查的范圍
一、檢查范圍